(原标题: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稿))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超募资金。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承诺一致,并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此外,公司还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原则上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公允性和真实性,防止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对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需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并对资金应用、项目进度、项目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出现较大差异,公司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对于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公司需经过科学审慎的选择,并确保新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公司还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