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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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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修订))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8月进行了修订。此规则旨在规范公司的行为,确保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主要内容包括:

  1. 总则:明确了规则的制定依据,强调了公司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确保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董事会需履行职责,确保股东会按时召开。

  2. 股东会类型: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条件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持有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请求等。

  3. 召集程序: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持有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一定时间内反馈意见。

  4. 提案与通知:提案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召开股东会时,董事会、监事会及持有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股东会通知需提前公告,内容应包含提案详情、会议时间、地点等信息。

  5. 股东会召开:公司应在指定地点召开股东会,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和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保证股东的合法权益,提供便利让股东参与。会议主持人应确保会议秩序,处理可能出现的干扰行为。

  6. 表决与决议:股东会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应回避。会议主持人应在表决前宣布出席股东及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会应对所有提案逐项表决,不得修改提案内容。

  7. 决议公告: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及表决权股份总数、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等。

  8.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载会议过程,包括出席人员、表决情况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9. 规则实施:此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则废止。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规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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