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珠海港弘码头有限公司(港弘码头)50%股权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给国家能源集团港口有限公司(国能港口公司)旗下的珠海国能港铁物流有限公司(国能港铁物流),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2,250万元。国能港铁物流是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已获6名董事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关联董事甄红伦先生、马小川先生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股权转让正式交割需在国能港口公司增资控股国能港铁物流后进行,该增资控股需满足一系列先决条件,包括内部决策程序完成、获得经营者集中审查通过、国能港铁物流获得相关经营权等。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结合的方式进行。
会议还提供了相关决议文件供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