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49598 债券简称:21越控 04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2024年付息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21越控 04。 3、债券代码:149598。 4、债权登记日:2024年 8月 12日。 5、债券付息日:2024年 8月 13日。 6、计息期间:2023年 8月 13日-2024年 8月 12日。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 21越控 04”,债券代码为“149598”。 4、发行总额:人民币 5.00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余额:人民币 5.00亿元。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52%。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52元。 10、起息日:2021年 8月 13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8年每年的 8月 13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13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8年 8月 13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3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8月 13日。 13、信用级别: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年 8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概况
1、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4年 8月 12日 (2)债券除息日:2024年 8月 13日 (3)债券付息日:2024年 8月 13日
2、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债券面值:100元 (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年 8月 13日 (3)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2%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越控 04”的票面利率为 3.52%,本次付息每手“21越控 04”(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16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20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4年 8月 12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18年 11月 7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2021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5年 12月 31日。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