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赤峰黄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后适用))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活动,确保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保护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主要内容包括:
必要时聘请中介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定义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视同为公司关联人的特定情形。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及时披露。
达到一定标准的重大关联交易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不同类别的关连交易,公司需履行相应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程序。
日常关联交易需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披露义务。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特殊情况需获得财务顾问的书面确认意见。
溢价购买关联人资产的价格超过账面值100%的重大关联交易需提供溢价原因,并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公司因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行为导致的关联交易可豁免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权的子公司。
本制度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