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拖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为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确认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具体包括:
召集和召开程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会议通知,并向H股股东发出通告。会议于2024年8月2日在河南省洛阳市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会议通知明确了有权出席的A股和H股股东,实际出席人数和持股比例符合规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进行了单独计票。
结论意见:律师事务所认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