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意见书确认了艾迪药业与华西银峰、湖南可成、许志怀、陈雷、姚繁狄等交易对方的交易方案,涉及收购南大药业31.161%股权,交易对价总计14,957.28万元。交易完成后,艾迪药业将持有南大药业51.1256%的股权。意见书还指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组上市。此外,意见书详细描述了交易的支付安排、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资金来源、交易各方的主体资格、交易的批准和授权情况、相关协议内容、标的资产状况、交易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信息披露情况、交易的实质条件、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资格、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情况。最后,意见书强调本次交易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尚需艾迪药业股东大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