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过多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24年7月31日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进行。章程根据《公司法》、《管理试行办法》、《意见》、《证监发[2012]37号》、《章程指引》、《治理准则》、《股东大会规则》、《独董办法》、《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规范运作指引》、《国务院批复》、《香港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章程中规定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和流程,包括提案股东需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提案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十日提出,提案内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提案函应包含提案名称、具体内容、提案人声明等信息。对于符合条件的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
章程还规定了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提案、股权登记日、联系方式、网络投票时间等。通知应充分披露提案内容,网络投票时间应在现场会议前后规定时间内。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超过七个工作日。
此外,章程明确了股东的权利,包括领取股利、参与公司管理、查阅公司信息、转让股份等。同时,章程规定了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购回股份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禁止向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则。
章程还规定了监事会的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审核定期报告、监督高管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送达全体监事,会议记录应由出席监事和记录人签名,保存期限为十年。
最后,章程列出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限制,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犯罪记录、破产责任、吊销营业执照责任、个人债务未清偿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