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报告书摘要已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批准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更新稿)。包括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和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以及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这些报告将用于信息披露和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其中部分报告已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更新稿)。监事会认为,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公允。该议案也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