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提高使用效益。办法规定募集资金应用于特定用途,公司需审慎使用并确保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应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遵循相关规定,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变相改变用途。对于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可进行现金管理,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且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但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过相应程序并及时公告。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董事会每半年度需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应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