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江苏力星通用钢球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作用,确保年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制度要求审计委员会及时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实地考察重大问题,并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此外,审计委员会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审计期间及审计后加强书面沟通,包括协商审计时间安排、人员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审计重点。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计委员会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书面沟通初审意见,并审阅初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还需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过程。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审计结束后,审计委员会需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若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交董事会并通过股东会决议。审计委员会还应根据内部审计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至少应包括董事会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依据、范围、程序、方法、缺陷认定、上一年度缺陷整改情况、本年度整改措施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结论等内容。如果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补救措施。该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