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受委托对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鉴证报告编号为中审亚太审字(2024)007377号。管理层负责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证监会规定编制专项说明,识别并更正前期会计差错。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后对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进行,通过检查会计资料、记录及重新计算等程序,提供了合理保证。鉴证结论认为,西藏珠峰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鉴证报告仅供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鉴证日期为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