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阳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接获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建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票。回购原因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与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回购计划包括:回购资金规模介于2亿元至4亿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提议人深圳东阳光实业在提议前6个月内,新增一致行动人并内部转让了150,693,8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涉及外部市场减持。在回购期间,提议人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有变动将依法披露。深圳东阳光实业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审议回购事项。公司正研究回购方案,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执行,投资者应注意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