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审计制度)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旨在加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的业务环节。内部审计包括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的评价。公司设立了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且需保持独立性。审计部职责包括检查内部控制、会计资料、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等。公司实施审计回避制度,确保审计人员的公正性。审计部应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审计部还应关注货币资金内控制度、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业务环节,以及获取充分、相关和可靠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需详细记录审计证据信息,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归档。审计部应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需说明审查目的、范围、结论及改进建议。对于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审计部应督促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进行后续审查。若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审计部还应关注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的内部控制。审计部应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和合规性。审计部还应审计业绩快报,确保其遵循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审计部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时,应关注制度的制定、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审计部应向审计委员会提交评价报告,委员会据此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应同时审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和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保荐人需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需作出专项说明。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审计部还需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决定等业务文书,确保审计工作的规范性。审计档案管理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档的责任制,档案保管时间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类型。公司建立了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以评价其工作绩效。对于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审计部可提出奖励建议。对于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审计部可提出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对于内部审计人员的违规行为,董事会将给予相应处分。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