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核查意见,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旨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投资将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如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且不用于质押或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已建立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遵循相关法规、实行审批程序、选择信誉良好的发行主体、监控投资方向及项目进展等。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该决定已获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海通证券认为,此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