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7月))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本章程。 - 公司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注册资本为1592964774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经营宗旨:以发展为主题,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创新为手段,管理为中心,效益为目标,打造全国房地产知名品牌企业。 -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及租赁;高新技术的开发与高新技术项目投资。
第三章 股份 - 股份采取股票形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 公司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 公司现股份总数为1592964774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财务预算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 -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第五章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对股东大会负责。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七章 监事会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公司职工代表,行使对公司财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等职权。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财务会计制度。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公司的通知以专人送出、邮件方式、公告方式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发出。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二章 附则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