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该制度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授权对象包括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遵循审慎、范围限定、适时调整和有效监控的原则。授权事项涵盖一定金额的投资、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和对外捐赠等。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合同和其他文件,被授权人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且授权权限需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授权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授权,并每年一季度前向董事会报告授权决策执行情况。战略发展委员会负责审查授权合法有效性,违规或越权的授权需重新决策。不正确行使授权导致公司损失的,被授权人需承担责任。此制度由董事会通过并解释,与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