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太立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司太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胡锦生先生因股票质押合约到期,于2024年7月20日与青岛皓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皓云资产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皓云基金”)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根据协议,胡锦生先生拟将其持有的8,768,200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以6.59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皓云基金,转让总价款为57,782,438元。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94,456股,占总股本的29.35%;变动后,合计持有119,926,256股,占总股本的27.35%。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股份转让事项还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