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助手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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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1. 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3. 2024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 2024年7月1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5. 2024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 由于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激励对象人数由15名调整为13名,拟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9.50万股调整为43万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授予日为2024年7月18日,符合相关规定。 2. 向13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43.00万股,向8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27.00万股,授予价格均为9.61元/股。 3. 公司及激励对象满足授予条件。
四、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相关事宜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调整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均符合相关规定,且符合获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