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凤凰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依据规定对商业秘密、商业敏感信息或国家秘密信息申请暂缓或豁免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需满足未泄漏、内幕人承诺保密且公司股票交易无异常波动的条件。公司应审慎判断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时,需由董事会秘书登记并经董事长确认。当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消除或期限届满,或出现信息泄露、市场传闻或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时,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不符合暂缓、豁免条件或未及时披露的,公司将对直接责任人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