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同意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拟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优化债务结构,满足融资需求和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拟发行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不超过10年,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发行方式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分期发行,不含向股东优先配售安排。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包括发行方案制定、中介机构聘请、申报发行、上市安排、募集资金使用等。
审议通过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议案,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认为调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