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龙成凤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后,认为龙成凤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龙成凤女士已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且与提名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密切关系。她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此外,龙成凤女士及直系亲属与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无任职关系,也非公司主要股东或在主要股东处任职,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未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情形。同时,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重大失信记录。龙成凤女士目前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声明内容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