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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高电新: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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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宣布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已完成。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5月24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管理办法。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回购于2024年2月7日经董事会批准,回购资金总额介于8000万元至16000万元之间,回购价格上限为9.19元/股,后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9.12元/股。截至2024年6月30日,回购股份数量总计1318.22万股,占总股本的2.13%,支付总金额为8000.283万元。本次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同样为1318.22万股,占总股本的2.13%。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由3.43元/股调整为3.361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了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账户名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资金总额为4430.5374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4430.5374万份,符合计划规定。所有有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不超过1%。

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股票分三期归属,分别在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归属比例为35%、30%、3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与计划,存在关联关系,但在审议计划时需回避表决。计划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且计划整体放弃股东表决权,保留其他股东权利。计划在操作运行上保持独立,持有人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权益处置。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持有人会议中放弃提案权和表决权,不担任管理委员会职务,故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计划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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