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旨在加强股份管理并确保合规的信息披露。规则明确了董监高所持股份的定义,包括直接持有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份,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董监高在买卖股份前需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则详细列出了董监高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如公司股票上市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违法调查或处罚期间等。此外,董监高在敏感时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包括财报发布前后、重大事件决策期间等。董监高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或进行相关衍生品交易,且必须遵守证券法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内和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除非股份少于1000股。规则还规定了股份变动的计算方法、离婚分割股份后的减持限制、以及《公司章程》可能设定的更严格的转让限制。对于股份变动,董监高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告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包括变动前后的持股数量、变动日期、数量、价格等信息。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监高身份及股份信息,定期检查并上报违规行为。违反规则的董监高将面临证监会处罚、交易所处分及公司内部追责。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