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所有9名董事均参与了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
关于修订《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修订依据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
关于投资成立富维本特勒成都子公司项目实施的议案,旨在满足客户需求并配合公司在西南地区的战略布局。
关于富维原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决定对公司闲置的办公楼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和处置。
上述议案均获得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无反对或弃权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