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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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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康欣新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于2024年7月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中,审议并通过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情可参考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编号:2024-048)。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公司披露了截至2024年7月12日,即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前十大股东与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信息。

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1. 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6,902,585股,占总股本38.44%; 2. 李洁,持股55,939,969股,占比4.16%; 3. 周晓璐,持股11,287,122股,占比0.84%; 4. 北京东方国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599,300股,占比0.79%; 5. 夏重阳,持股9,920,000股,占比0.74%; 6. 董帅,持股9,723,734股,占比0.72%; 7. 王论春,持股8,319,800股,占比0.62%; 8. 高彤,持股6,123,600股,占比0.46%; 9. 孙琦,持股5,379,000股,占比0.40%; 10. 凌雪峰,持股5,150,000股,占比0.38%。

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与上述前十大股东完全一致。公告由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15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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