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视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吉视传媒的独立董事针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在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已回避,整个过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资产置换旨在聚焦主业,打造一体化运营格局,剥离低效非主业资产,提升运营效率,推动业务全面升级,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资产置换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符合法定程序,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因此同意该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此意见由独立董事吴国萍、王文生、董汝幸、毛志宏于2024年7月14日共同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