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威尔高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不得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的确定也符合相关规定。威尔高已履行了部分法定程序,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但仍需完成内部公示、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此外,公司承诺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激励计划的实施预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威尔高还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