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庚星股份关于收到股东自行召集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函的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摘要如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海歆能源)的邮件,海歆能源计划于2024年7月31日自行召集并主持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海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超过10%,且连续持有时间超过90天,符合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法定条件。
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12项议案,包括罢免第八届董事会五位董事和三位独立董事,罢免第八届监事会一位监事,以及补选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海歆能源在通知函中要求公司董事会依法公告相关文件,包括通知函本身、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资料、配套文件如持股锁定承诺函、股权清晰承诺函、议案一致承诺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等;要求提供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安排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管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协助将文件报备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开通网络投票;协调监事参与计票监票;提名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聘请见证律师;提供会议登记册、表决票;由董秘作会议记录;以及其他基于公司利益的会议组织事项。
海歆能源此前曾分别向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请求,但均被拒绝。海歆能源随后决定自行召集会议,其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确认海歆能源满足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条件,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提供股东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