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7月11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9名董事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主要内容为: 1. 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总额为1,670.10万元,以无追索权的方式转让给湖北工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 授权光谷环保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处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杨涛、周敏、史文明、刘祖雄、杨洋回避表决,由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详情请参阅编号为临2024-052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