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7月修订))
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下属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分别是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工作细则。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方案、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ESG目标和规划等事项的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向董事会提交提案。
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具备会计专业背景,负责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协调管理层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监督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向董事会提出薪酬建议。
各委员会的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任,若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委员会根据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委员会会议的召开、表决和议案通过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