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洋))
红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洋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发表声明称,提名过程基于对刘洋的职业背景、教育经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诚信记录等全面了解后做出。声明确认刘洋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资格审查,且提名双方无利益冲突。刘洋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章程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无《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满足独立董事任职条件,未违反《公务员法》、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党政干部、中管干部、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领域的相关规定。此外,刘洋具备上市公司运作所需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五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验。刘洋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也非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直接或间接持有者。声明还提及刘洋已参加相关培训并获得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