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滕晓梅))
滕晓梅女士已同意由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成为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她声明自己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拥有至少5年的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并参加了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滕晓梅女士表示,她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共中央纪委等部门的多项规定,且她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她承诺没有不良记录,未在多家公司同时担任独立董事,且在扬州亚星客车的任职未超过六年。滕晓梅女士已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她保证声明的真实性,并承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如果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资格的情况,她将按相关规定辞职。声明日期为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