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指出,安正时尚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上市公司,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因此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旨在建立和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专业管理、核心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控股子公司部分高管团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激励计划草案详细规定了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股票期权的来源、数量、分配,有效期、授权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授予与行权条件,调整方法和程序,会计处理,变更及终止,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纠纷解决机制,权利义务等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此外,意见书还提到,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为实施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批准程序,但仍需完成公示、审批、审议等后续程序。公司已承诺不会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无需回避表决。最后,意见书强调,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后续还需根据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