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常州强力电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公司研发中心大楼三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钱晓春主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受聘出席并提供了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62,938,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85%。其中,现场会议出席者持有161,573,663股,占31.6510%;网络投票的股东持有1,365,214股,占0.2674%。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股份1,365,314股,占0.2675%。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票为162,871,277股,占99.9585%;反对票为67,600股,占0.0415%;无弃权票。中小投资者同意票为1,297,714股,占95.0488%;反对票为67,600股,占4.951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