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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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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由于部分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使股票期权,公司决定根据相关规定注销这些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24年7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这一议案。此次注销涉及的股票期权为预留授予部分,期权简称“和胜JLC2”,期权代码“037256”。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未在行权期内行使的股票期权将被注销。

公司自2021年6月开始,经过多次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的各项议案,包括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激励计划的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行权价格和回购价格的调整等。期间,公司还处理了部分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股票期权注销事宜。2022年6月,公司调整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同年7月完成了预留部分的授予登记。2023年9月,公司审议并通过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时注销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此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共计28.9884万份,这些期权在2023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3日的行权期内未被行使。公司表示,此次注销不会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监事会认为,公司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法有效,同意进行注销。锦天城律师也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确认本次注销已取得必要批准与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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