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信息的管理制度,自2024年6月起实施。制度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则,旨在规范持股管理、股份变动、增减持申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主要内容要点包括:
- 明确了适用对象为登记在公司董监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 股份涵盖直接持有及间接通过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融资融券交易亦在内。
- 规定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如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嫌违法违规调查期间等不得转让。
- 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除非因特定情形如司法强制执行等,且对于持股1000股以下者允许一次性转让。
- 在公司定期报告前后、重大事件决策披露期间等特定时段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
- 禁止融券卖出公司股份及开展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衍生品交易。
- 要求董监高在买卖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其核查并提示风险,且需按规定提前向交易所报备并公告减持计划。
- 强调了对董监高申报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要求,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
制度还涵盖了股份变动申报、信息披露流程、法律责任与处罚等内容,确保公司董监高持股管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