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继峰股份关于大股东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大股东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宁波东证继涵投资合伙企业与一致行动人王继民及余万立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东证继涵向王继民转让118,904,479股(占总股本9.39%),转让价格为9.35元/股,总价1,111,756,879元;同时,向东证继涵向余万立转让8,600万股(占总股本6.79%),转让价格相同,总价80,410万元。转让完成后,东证继涵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此外,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继弘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不改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但仍需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及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