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7,200股。此回购注销行为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了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批准,并需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完成减资、股份注销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