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监事会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4.19元/股调整为23.99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4.29元/股调整为24.09元/股。此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