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关于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6月1日发布了会议通知。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包括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申请融资额度、董事监事薪酬、修订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等多项议案。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了会议的合法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