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 年 1 月 5 日,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称:石河子德梅柯)的通知,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石河子德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石河子德梅柯计划自
2016 年 1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总计增
持股份不少于 180 万股。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石河子德
梅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自增持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