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洋电子2月2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林洋近日与山东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泰安高新区”)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泰安高新区投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泰安高新区同意公司总投资5亿元建设60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入区,分两年完成建设。泰安高新区协助提供项目场地,由公司子公司用于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负责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为公司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立项审批、规划建设等报批手续;泰安高新区负责协调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部门为公司项目开工建设提供必备条件等。
林洋电子表示,公司通过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合作,增加了公司项目储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山东地区光伏电站开发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