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3 证券简称:真兰仪表 公告编号:2026-068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3
日和 2026 年 10 月 16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与 202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
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回购价
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800 万股,回购的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
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4)、2026 年 10 月 16 日披露的《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以及 2026 年 10 月 20 日披露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
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779,6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真兰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