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1-06 21: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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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1     证券简称:富满微     公告编号:2026-053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11月4日以邮件、短信和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开。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当前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
发展,公司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及资金状况,拟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
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股票2026
年10月8日收盘价50.72元/股,2026年11月4日收盘价36.78元/股,连续二十个
交易日累计跌幅超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二条及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的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
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的,适用本指引:
  前款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本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规定的条件: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购股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0.78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
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
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
 购的资金总额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本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的比例
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
  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0.78元/股(含本数)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32%,在回购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条件
下,实际回购股数可超过上述预计回购股份数量,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
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
月内。
  (1)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
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
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实施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
决策并予以实施。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七)关于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授权情况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在法律
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
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决定、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回购时机、
价格和数量,具体的实施方案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有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规
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回购方案。
及履行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的备案手续。
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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