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6-084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子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辽宁省法库县人民
法院(以下简称“法库法院”)作出了《民事裁定书》((2026)辽 0124 破申 6
号),裁定受理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科达洁能”)的破产清
算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概述
(一)破产申请简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科达洁能成立于 2010 年 4 月 29 日,主要从事清洁燃煤
气化业务,向沈阳法库陶瓷工业园供应清洁煤气。因所在地下游陶瓷企业面临市
场景气度下滑、利润空间被压缩等经营压力,客户由传统煤气切换至价格相对略
高的洁净煤气的意愿不强,加之法库陶瓷工业园环保政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导
致沈阳科达洁能产能利用率长期偏低、经营持续亏损,其自 2018 年起停止生产
经营。
因沈阳科达洁能的经营期限已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届满,其通过股东会决议
解散并成立清算组。2026 年 8 月 12 日,清算组以资产不足清偿债务为由,向法
库法院申请对沈阳科达洁能进行破产清算。经法院审查,法院认为清算组在清理
沈阳科达洁能财产时发现其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符合
法律规定,法院应予受理。2026 年 11 月 3 日,法库法院裁定受理清算组对沈阳
科达洁能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破产清算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沈阳科达洁能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124550792268N
成立日期 2010 年 4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马良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 燃气、蒸汽、蒸气生产与销售;墙体材料、陶瓷制品生产与销售
主要股东 安徽科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93%,沈阳燃气有限公司持股 7%
项目
资产总额(万元) 4,454.44 4,454.50
负债总额(万元) 26,778.55 26,487.61
净资产(万元) -22,324.10 -22,033.11
营业收入(万元) - -
净利润(万元) -290.99 -248.80
二、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影响
沈阳科达洁能自 2018 年起已停止生产经营,公司前期已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相关规定对其相关资产及债权计提减值准备,本次破产清算有助于妥善化解其存
量债务;同时,公司可进一步清理低效资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沈阳科达洁能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沈阳科达
洁能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子公司已停产多年,本次破产清算事项不
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整体业务发展,鉴于沈阳科达洁能的资产总额、收入总
额及净利润占公司整体比重较小,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最终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分配及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法库法院已正式受理沈阳科达洁能的破产清算申请,最终能否裁定宣告沈阳
科达洁能破产,以及相关裁定出具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
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