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56,200 股
? 本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币 4.30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3.70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人民
币 4.69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4.21 元/股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256,200 股的限制
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原则同意安泰科技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于安泰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
案》,并于 3 月 9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 年 2 月 27 日至 2023 年 3 月 8 日,公
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议的反馈。
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 222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330.0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5 日。
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
议案》《关于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相关事项进
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予登记工作,实际参与认购的激励对象为 18 人,完成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48.00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8 日。
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达成的议案》。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完成 70,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数由 1,050,788,097 股变更至 1,050,718,097 股。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21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665,900 股。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议案》。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18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88,400 股。
《安泰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
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完成 198,7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数由 1,050,718,097 股变更至 1,050,519,397 股。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已办理完成了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涉及的股份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17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494,300 股。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业绩绩效考核达成的议案》。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过了《关于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二)股权激励对象因控股股东调动、免职、退休、死亡、丧失民事行为
能力等客观原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当年
已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除限售的部分可在离职之日
起的半年内解除限售,尚未达到可解除限售时间限制和业绩考核条件的不再解除
限售,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已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不作变更。”
鉴于公司 3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
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
销上述合计 3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56,200 股,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 2 名激励对象 108,800 股,预留授予部分 1 名激励对象 147,400
股;本次拟回购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股东会审议。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第二节“回购价格
的调整方法”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
票价格事项,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1)首次授予部分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30 元/股。公司已分别进行 2022 年度、
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元(含税);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据此,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即 4.30 元/股
-0.12 元/股-0.08 元/股-0.20 元/股-0.20 元/股=3.70 元/股。
(2)预留授予部分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4.69 元/股,其回购价格按授予登记完成
后实施的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权益分派分别调整,即 4.69 元/股-0.08
元/股-0.20 元/股-0.20 元/股=4.21 元/股。
经调整后,本次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价格为 3.70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回
购价格为 4.21 元/股。
依据《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协议书》第五条的约
定,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款为 402,560.00 元,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 6,587.22 元,本息合计 627,141.22 元。综上,公司本次
需要支付的资金为股票回购价款 1,023,114.00 元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1,586.13
元,本息合计 1,034,700.13 元。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
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050,519,397 股调整为
本次变动增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
高管锁定 863,976 0.08% 0.00 863,976 0.08%
限制性股票
激励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50,519,397 100.00% -256,200 1,050,263,197 1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
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不影响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 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导致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
回购价格无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本次回购价格调整系根据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进行,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
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
本次回购注销及价格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和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审核意见;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