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8 证券简称:海量数据 公告编号:2026-065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115,86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1 月 6 日。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独立
董事张人千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10 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
议。公司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出具了《海量数据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激励
对象人数由 118 人调减为 116 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
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1 名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16 人调减为 115
人,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
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
了相应报告。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公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
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公
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完
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
《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及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的意见。2025 年
市公告》,2025 年 10 月 31 日本次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6 年 6 月
于 2026 年 7 月 2 日完成了本次回购注销。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于
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发表了同意解除限售的意见。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人数 授予数量 授予后剩余数量
授予日 登记完成日期
(元/股) (人) (万股) (万股)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剩余未解锁
解锁数量
批次 解锁日期 股票数量 取消解锁股票数量及原因
(万股)
(万股)
第一个解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不达标
除限售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72.2 万股
第二个解 因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考核不达标
除限售期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6.2 万股
说明: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剩余未解锁股票数量为 5.7 万股,系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
或考核不合格,其已授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将被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
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
时间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为
事会审议日已届满。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激励计划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三)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经审计,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5% 为 512,037,145.77 元,
较 2022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下同。 年增长 69.02%,公司层面业绩
(四)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
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所属业务
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相挂钩,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的绩效考核内容、
方法、目标由公司决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考核期内分年
公司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
度对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进行绩效考核,所属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
效考核均达标,满足各业务单
核必须达标作为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
元/部门层面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则该业务单元/部门内激励对象按
照计划规定比例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该业务单元
/部门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
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
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卓越(A)、优秀(B)、良好(C)
、
一般(D)和不及格(E)五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除 20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考核评价表
离职外,剩余在职的 95 名激励
等级 A B C D E 对象中,89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
考核结果 卓越 优秀 良好 一般 不及格 面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及以
上,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解除限售
N=100% N =60% N =0 100%,
比例 N
效考核结果为一般,个人层面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且各业务单元/部门层面绩效考核结
解除限售比例为 60%。
果达标,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N)×个人当年度计划解锁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
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115,860 股,解除限售比
例为 49.59%。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95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5,115,860
股,占目前公司的总股本的 1.74%,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
(万股) (万股) 限制性股票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2
人)
合计 1,031.572 511.586 49.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 年 11 月 6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511.586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期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短线交易行为
认定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
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类别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5,172,860 -5,115,860 57,0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88,342,850 5,115,860 293,458,710
总计 293,515,710 0 293,515,71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解除限
售以及本次回购注销均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
《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以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办理限制性股票注销登
记及公司减资程序,并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