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荣
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1月2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
对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
关议案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本次关联担保为关联公司兴隆新能源为公司子公司债务
提供担保,且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和担保费用。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担保有助于公司化解债务,减轻公司债务负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
独立董事:程玉民、王力、金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