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申请,并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获受理。湖南
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湖南启元”)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专
项法律顾问。本次变更前,湖南启元原指派张恒、侯大林为本次交易提供法律服
务并签署相关文件,现拟变更为侯大林、陈加妮。
二、变更事由
由于本次交易的原签字律师张恒因工作变动已从湖南启元离职,不再继续担
任本次交易的签字律师。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湖南启元拟委派侯大林继
续担任本次交易的签字律师,委派陈加妮担任本次交易的新增签字律师。
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
三、变更后签字律师的基本情况
侯大林,现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陈加妮,现为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
改制、重组、境内发行上市及再融资工作。
四、律师事务所及相关签字律师具体承诺
张恒、侯大林承诺对此前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将一
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湖南启元对张恒、侯大林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张恒、侯大林已履行尽职调
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湖南启元承诺对张恒、侯大林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
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此前出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
大遗漏。
侯大林、陈加妮同意承担签字律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张恒、
侯大林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湖南启元对侯大林、陈加妮的承诺进行复核,认为侯大林、陈加妮已履行尽
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张恒、侯大林的结论性意见一致。湖南启元
承诺对侯大林、陈加妮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确保相
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交易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
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签字律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朱健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